我公司于今年在平乐镇施工一民宿项目,施工完成后下午44000元工程款,他们只付了30000元,剩余14000一直拖延没有支付。请有关单位落实解决!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7-13 20:45: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是平乐镇平乐社区的一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筑房屋由平乐社区投资建设,建成后平乐社区对外承包给一家公司发展住宿餐饮项目,由承包人全资进行投资,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属于民间经济纠纷,建议走司法渠道进行解决。 孟津区平乐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