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7-14 16:22:0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无需向发改委报备。 根据豫发改价管〔2024〕433号文件规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发改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