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新高速新安县石井镇石门段,高速路肩距民房不足十米,严重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高速公路与民房的距离要求为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延伸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由此会给居民健康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 1、物理健康威胁。高速行驶车辆易因爆胎、失控等事故冲出路面,10米缓冲距离不足(通常要求30米以上),直接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公路规范明确要求弯道、匝道等区域需扩大控制区,石门段若涉及特殊地形,风险更高。 2. 长期污染影响 噪声污染:即便设置隔音墙,夜间噪声仍可能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农村夜间≤40分贝)。济新高速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100km/h,车流量大,实测噪声常达70分贝以上,隔音墙仅能降噪10-15分贝,难以达标。 3空气与震动污染:尾气粉尘、车辆震动对房屋结构及居民健康(如失眠、心血管疾病)的长期影响无法通过隔音墙解决。 此前,曾多次向济新高速项目部、石井镇政府反应,但未得到有效解决。现请求主管部门实地测量,确认是否违规;若距离不足30米,要求立即停工并调整规划,或启动拆迁补偿程序;书面回复处理结果及整改方案。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交通运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核实,民房离路基边缘路肩(此段路肩位置设置声屏障和护栏)距离约 10 米,同时该路段所处区域为高速直线段,无较大弯道及高纵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延伸的距离为 30 米,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不会强制拆除,但可能因噪声等问题采取补偿或设置隔音设施等措施。项目公司以此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该处环保和安全防护。1、安全防护措施方面:该区域设计设置 Gr-SB-2E 型护栏,具备有效阻挡车辆偏离行驶路线的功能,其抗冲击等级满足相关标准,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冲失控车辆对外部的影响,起到安全隔离作用。2、噪声控制与环保措施方面:该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标准为 2 类,对于靠近居民区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设施,该设施为本项目降噪主要措施之一,具备5~12dB(A)的降噪能力。其环评批复要求及声环境预测分析,所设声屏障设计指标可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适用于农村住宅区的噪声限值要求。
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你们可以住到现场试试,另外车辆震动脚会严重影响房屋安全,现在房屋已经出现一定程度的裂缝,谁给承担这个损失?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7-06 18:10:3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预计3-5个工作日内有办理结果,届时您可通过该平台查看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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