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栾川县罗庄村街道办事处,栾川县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市场间监督局。根据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居民区内严禁开设产生噪音污染的经营性场所。但自醉月酒吧开业起,长期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现向贵部门举报本小区内醉月酒吧疑似无证经营、长期存在深夜噪音扰民、破坏居住环境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 噪音扰民
该酒吧每日营业至凌晨具体时间22:00-凌晨3:00,喝酒的人高声喧哗、大吵大闹,播放音乐音量极大,尤其在22:00-次日3:00期间,醉酒人员于小区内追逐吵闹、大声唱歌,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 喧闹声严重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夜间噪音限值(住宅区夜间标准为45分贝),导致周边住户无法正常休息。
2. 公共秩序混乱
酒吧娱乐人员经常在小区公共区域随地吐痰、小便,甚至发生谩骂吵闹事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破坏小区环境卫生。 严重威胁居民人身安全及小区治安环境。较多男男女女,社会小青年,更甚有未成年的男女生,造成极不良的社会影响。
3. 疑似无证经营
该酒吧可能未取得,营业执照,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必要资质,消防安全是否存在在隐患。且未采取任何隔音措施。 未采取任何隔音措施。
居民诉求
① 请相关部门彻查该酒吧经营资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② 要求酒吧限期整改,加装隔音设施,严格限制营业时间(建议不超过23:00);
③ 加强夜间巡查,对屡次扰民行为依法处罚。
此致
敬礼!
以下附件为录音音频,男男女女在小区院里大吵大闹。凌晨2点左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