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千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21 年 10 月,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办事处
(甲方)相关负责人联系我(联系人现在已调离本单位),需要拍摄制作一部项目项目介绍宣传片,我代表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参与本项目的拍摄和制作,项目周期共计 5 天,结束后我随机给甲方发送样片,后续经过不断的修改,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交付成片,2022 年 6 月我与甲方沟通,甲方同意让开具报销发票,2022 年 3 月 16 日我方为甲方开具了电子发票,等待后续打款,中间多次沟通,甲方以“财务手续已送财政所,没付就是在排队等付款”等为由,一直拖欠项目款,截止到今日我司仍未收到打款。目前通过微信和甲方联系,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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