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文规定,居民住宅楼下,商住综合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禁止经营,产生油烟,异味,噪音的餐饮店,,现在我们请问我们老城区碧桂园天悦花园一号楼下底商经营自助烤肉店,是不是违法经营?油烟排到业主窗下属不属于违规,如果是违法经营,哪个部门有权利制止这种行为?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管局进行办理。经了解,碧桂园天悦一楼底商,有餐饮类商户3家,其中2家早餐店,1家牛肋条烤肉自助店。该烤肉自助店采取的是无烟锡纸和无烟炉,并未发现有油烟外排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请问,自助烤肉店晚上,路边桌子都是用的自助烤肉,用的小气罐,和电磁炉,,这不属于油烟排放么???产生的餐饮异味,噪音,,不属于扰民么?还有八十一条明文规定居民楼下禁止经营餐饮,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怎么没有明确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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