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我因不慎将老年公交卡丢失(挂在胸前,不知何时掉落)去公交卡办理窗口(解放路春晴路口)补办。结果被收取12.5元费用。没有给任何收据。卡上手写“十月”二字,同时被告知,十月份必须进行年度认证。办卡厅内没有任何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我自己理解只应该收取卡片工本费费(估计2.5元就是)。不应该收取保险费,因为公交卡丢失,并不同时造成保险费丢失。本人怀疑是个人利用权力多收费。
虽然钱不算多,但涉及社会风气和公权私用。望进行调研核实后给予回复。
回复部门:公交集团 2025-06-12 16:07:24
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交事业的关注。根据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洛发改收费【2006】32号文件政策,初次办理老年人IC卡一律免费,因丢失、损坏需要补办的,交部分工本费12.5元。老年卡年审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洛政办【2011】71号《关于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工作的通知》文件政策执行,年审时需交乘车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此费用由保险公司收取。相关收费均按文件标准执行,不存在多收费现象。我们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并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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