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独生子女证“持证说明”里第4条内容:农村按人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多分1人份的优待。
我咨询我们村委、磁涧镇、新安县相关人员,他们的答复是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第三十二(三)也明确说明可以多分1人份,请问这个政策还适用吗,还是现在还有新的条例规章制度,老的作废了?请相关部门解答?
人份 独生子女 征地 优待 条例 相关 独生子女证 补偿 给予 集体福利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