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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北冶镇刘黄村强拆偷建

    您好!我叫王素珍(小名嘟噜)女,71岁,汉族,务农,家住新安县北冶镇三王庄村

    2025年4月初回老家(北冶镇刘黄村)祭祖,发现父亲老宅被夷为平地,经打听说是镇里项目,正在盖民宿(经了解,有的村民已得到应有的赔偿,)多次找村里和镇里协商,最终镇里拿出一个我们无理的结论,实在太让百姓失望了!

    父亲老院落属于我家的私人财产,私人财产不可侵犯,老父亲虽不在了,但他还有两个女儿,具有充分的继承权。如果是社会公益事业占用,我们没有意见,但民宿属于投资盈利项目,必须给予老院落所有人或继承人补偿,补偿办法应按国家政策补偿,,而不是刘黄村一言堂说了算,而且未事先告知财产继承人,属于强行拆除的霸凌行为。

    网友1596911 2025-06-10 评论0 浏览3277 编号 20250610184230215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6-12 17:37: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咨询的问题经北冶镇调查反馈如下:一是关于反映强行拆除其老宅问题不属实,在拆除王保新房屋时,刘小梅持有王秀荣出具的房屋宅基转让证明,同意拆除房屋。二是关于补偿问题,刘黄村按照1+2+3+4模式进行分红,乙方(房屋所有方)占10%,刘黄村占20%,民宿运营方占30%,民宿投资方40%进行分红。具体分红数额要在民宿项目正式运营收益之后才能决定。对于高小辉要求10-15万元补偿标准不予支持。三是对于重新分配宅基地问题。王秀荣、王素珍已出嫁并且户口已迁出,王素珍女儿也非刘黄村村民,对于高小辉要求重新分配宅基要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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