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反应2025.4.17晚19.41分正商城门口违法停车的反应,下列附图 2.人行道路是否为正商城道路? 3.正商城牛姓工作人员称此处为正商城范围内不允许临时停靠车辆。请问正商城工作人员是否有执法权? 4.并存在路锥围堵人行道的情况 以上是否违法 并怎么处理?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我大队已通知辖区中队加强日常的巡逻和管控,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 涧西区交安委
人行道范围之内是否是正商城红线范围?是否有执法权?为什么不让非机动车临时停放?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6-13 11:38: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交安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正商售楼部门口非机动车停放问题,经调查了解正商表示并非禁止非机动车的临时停放,售楼部门口有非机动车停放线,但个别非机动车随意停放影响美观的同时且对门口机动车的出行造成不便,建议非机动车规范停放至非机动车停放线内。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工农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