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8月份至2025年3月份在洛阳西工小街和洛阳小街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摊位卖小吃,当时以年付的方式缴纳租金和摊位押金(租金每年是递增的方式不同,押金是单独缴纳的5000元整),但2025年3月底合同到期后,洛阳小街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财务正在做账太忙,”“联系不上我本人”、“摊位押金的退款申请没有他们公司各部门领导签字”为由进行恶意拖欠,从3月底至今我多次拨打热线联系处理此事,可每次都是以上述理由被恶意搪塞拖欠,截止5月28日我按照他们公司要求找到他们公司各部门领导签字完成后至今,摊位押金依然没退!!!以上所反映问题,本人均有录音、视频、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希望有关部门能多多关注一下,为什么一个老百姓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押金,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经过多方反映之后还是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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