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使用新奥燃气自己提供的气表,近期更换新气表过程中我原气表剩余气量102,然而工作人员说我倒欠燃气公司80多方气,原因是交费金额不服。你们自己提供气表 自己做的记录 最后 又自己称我欠你钱了 剩余气量也不给我,多年没有上门检测不说 现在说客户自身问题...究竟是什么给你们的勇气。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根据GB/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6.2.4款,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的数据为基准数据。IC卡控制器部分只作为预收费的计算辅助管理工具,基表数据作为气量计算依据。营业员进行气量核算时,首先查询用户历史购气记录,根据用户购气量和用气量计算相应补气量或超用气量。经核实,您家旧表历史总购气量为1436方气,总用气量1521方气,超用气量85方。工作人员上门换表时也告知您旧表计存在问题,具体气量需要以营业厅核算为准,并在您同意后更换新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膜式燃气表计量检定规程》第7.5.1条规定,燃气表10年到期,必须更换。因此,您要求换回已经过期的老表,缺乏法律依据,超出了正常的协商范畴。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使用,建议您及时补交超用气费。 咨询、办理燃气业务请拨打全天值守客服热线95158,获取便民信息、参与线上活动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洛阳新奥燃气”。
既然有法律依据 你们自己表 我们没有任何监管 更换 甚至动都不让我们动的权利 。 权利 义务都在你们一方 你们出的错 为什么要让消费者承担 这方面我这边会继续向有关更高级部门反应
回复部门:新奥华油燃气公司 2025-06-06 17: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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