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2号在偃师区大口镇温馨家具购买床一张,微信上让商家提供商品合格证,商家不回复不搭理 拉黑消费者,市场监管局是不是该管管,商家售卖的没有合格证的产品,不要回复说提供了,消费者没有看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8条**: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等**。
- **第22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时,应提供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5-05-31 13:49:25
尊敬的网友:您好!
经调查,商家提供有商品合格检验报告。商家不同意调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洛阳市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