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当时的政策是3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1年职工医保年限,今年4月份在市民之家打印了河南省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没有2012年7月之前缴纳的原城镇居民医保折算为职工医保的数据。 那么2012年7月份之前缴纳的原城镇居民医保年限该如何转入职工医保?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参保居民医保缴费年限转职工缴费年限已于2017年1月1日由《洛阳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洛政办[2016]135号)废止, 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不能折算为职工缴费年限。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文件2017年1月1日废止,但是2012年7月参加的职工医保,那之前参加的居民医保年限本来就应该折算为医保年限啊!
另外答复与百姓呼声上2017年的类似问题答复明显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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