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沈丘县自建房出事了,我们新安县就亡羊补牢了,出台了新规,自建房用作经营的,都得做房屋安全鉴定,文件上要求“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可我们经营了几年的老店也接到了通知,也得鉴定,并且指定了十三家公司,证明文件有效期一年,并且得整栋楼都得做。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5-30 18:13:2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咨询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的相关问题,经调查反馈如下:1、根据【洛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洛安防委<2025>11号]和【新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安县经营性自建房“带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委办<2025>5号]文件的要求,开展该项工作。2、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服务单位名单有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网站上进行公告。目前已公示28家。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到所属社区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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