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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请问汝阳县全面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有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全面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样做是否涉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

    是否涉嫌垄断经营?

    ruyang2408 2025-05-27 评论0 浏览3238 编号 20250527151821291 [汝阳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25-05-27 16:02:02

网友您好:
          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高,瓶装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易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 12.0.4明确规定:“在高层建筑内不应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禁止违反燃气安全使用规定,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备和用具。”
 《住宅建筑规范》8.4.5 住宅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严禁设置液化石油气用气设备、管道和气瓶。十层及十层以上住宅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高层建筑居民户选择电磁炉、管道气等安全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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