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考的证,24年官网一直不显示,期间一直给清考的人联系,清考的人让一直等,经过相关部门协调,退了他们收的1000块钱我没有收,因为我要求把我的路费酒店费一块赔偿给我,只现25年,一直没人处理,请求教育局,人力资源局严查清考教育王文祥,办假证,请求支持退我费用。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5-27 15:07:14
网友您好: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投诉人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投诉人所报名为人力资源师三级证书,前期经我所执法人员调解,清考同意为投诉人退费1000元,投诉人诉求为赔偿路费与酒店费用,与该机构联系,该机构称已退费给招生老师,投诉人可联系招生老师退费,关于赔偿事宜拒绝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该投诉终止调解。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假证问题,已告知投诉人向相关部门反映诉求。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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