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5-26 09:35: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财政局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中共新安县委党校迁建工程为PPP项目,计划总投资1.61亿元。项目业主单位为中共新安县委党校,社会资本方为河南颐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项目管理公司为洛阳佑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后因社会资本方资本金不到位,银行贷款融资困难,于2022年7月停工至今,截至目前仅完成总工程量的30%。2023年11月颐景公司向业主方中共新安县委党校递交了《党校迁建项目PPP项目终止申请》,项目正式进入清算程序。2023年12月由县委党校牵头成立新党校建设退库清算工作小组,有序推进清算工作。2024年10月清算报告初稿完成,目前正在进行与颐景公司进行数据核对。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期投资均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建成后社会资本方享有15年运营期。运营期间由政府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效付费。因此项目建设期,不存在财政拨付资金情况。经核查,自项目开工至今,财政局并未向颐景公司拨付任何资金,也不存在委托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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