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寇店镇杨裴屯村 五组 六组 北凹地土地60余亩基本农田遭破坏。位置龙少路与腾飞路交叉口西北角。村民韩某 2025年4月2号—6号期间用渣土车往基本农田倒土千余车,进行破坏荒废,这块地在2025年4月2号之前已经荒废将近两年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五条 五十五条,之规定 韩某是否构成犯罪恳请有关部门予以调查查证,还原复耕土地,并追究韩某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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