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寇店镇杨裴屯村 五组 六组 北凹地土地60余亩,位置龙少路与腾飞路交叉口西北角。村民 韩某 2025年4月2号—6号期间用渣土车往基本农田倒土千余车 ,进行破坏荒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五条 五十五条 七十八条韩某已经构成破坏基本农田及对村民使用骗取手段欺骗手段,恳请有关部门予以调查查证 ,还原土地复耕土地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5-23 16:01:3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寇店镇人民政府调查,此块地属于低洼地段,前期垫土,现已复耕到位。如有疑问可到寇店镇村镇规划建设所咨询。 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8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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