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按照规定商户退租三年半后一直不退押金一万元,但商场方多次以“流程未走完”“财务审核中”等理由拖延退还押金,至今未履行退款义务,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押金 退租 路店 退款 退还 商户 侵害 管理局 拖延 保证金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5-05-21 11:05: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联系诉求人及居然之家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目前公司正在走退款流程,分批拨钱,商场已经向诉求人解释过,请诉求人耐心等待。 涧西区商务局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