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栾川乡范营社区建业门面房于2024年出租。于2025年5.1号到期,倒知无法收租,原因是村干部不作为,合同到期租户如数交房租,但是合同出现问题,在出租的时候已经让出三个月装修期,可是村干部把合同签上到期后三个月后,不交房租范营村起诉租房户。村干部的所作所为已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使人民群众无法分红。这种后果和损失谁来承担。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5-20 17:15:24
网民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栾川乡高度重视派专人调查。经了解,建业2024年交付给栾川乡樊营村2000平方米门面房,经过竞价于2024年5月1日交付给商户,经栾川县公证处公证签订了五年合同,今年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樊营村村两委曾发布过催缴公告,但是均无果而终,下一步村两委将启动法律程序,将商户们逾期违约拒缴房租的违规行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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