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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证

    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你们好。我是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南寨村人,在兰州打工,子女也在兰州上学,2009年中考后学校通知甘肃省异地高考必须有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和户籍才能参加高考于是我做为监护人和两个孩子的户口于2009年中考后迁到兰州高中所在地,我媳妇户口没动,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迁回原籍,家庭户口本上,家里有承包地,可是说是非农,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己生效,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私信第十八条的法律法规我你并没有丧失成员资格,跟你们反应情况,你们让和村委会联系,可村委会说没有接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你们又让耐心等待,从2024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到现在我们已经等了一年了,希望农村农业农村局的领导早点跟个回复。

    网友1284617 2025-05-07 评论0 浏览3124 编号 20250507060316292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5-07 17:08: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伊滨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与诉求人取得联系,根据诉求人反映子女如何认定成为南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问题进行解释,并建议诉求人与所在社区居委会及进行联系解决,诉求人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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