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小区地下车位去年就不让进了 让购买车位 而地上车位 已经到期 现在可以继续停车 这怎么说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5-05-03 08:29: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李村街道办事处调查,伊滨区安置小区由区国展公司承建,配套的地下车库属于国有资产,不属于社区集体资产。前期建成交付的安置小区地下车库,由小区物业暂时管理,小区物业收取每车位550元/年的管理费用,用作车辆管理、车库卫生保洁等开支,故小区地下车库一直处于临时使用状态。根据安置小区建设进度,为不让国有资产流失,2024年5月,伊滨区启动安置小区地下车位租售工作,租售遵循“自愿购买、自愿租赁”原则,租赁统一按2000元/个/年标准收取租金(不含管理费)。四号小区已启动地下车位租售。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7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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