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銮家园二号楼东梯停运,维保给出钢丝绳损耗要用维修基金更换。 该梯钢丝绳最近一次更换至今不足五年,业主维修基金调用情况可以证明时间节点。 电梯钢丝绳作为重要部件有最低使用不得低于五年的国家标准,详见附件。 小区属于一般住宅楼,业主出入规律,不存在过渡频繁运行,更不存在超负荷运行。 小区十个单元二十部电梯,也不存在个别电梯过渡频繁使用情况,也不存在腐蚀等其他造成个别电梯钢丝绳损坏的原因。 因此有理由推断最近一次更换的钢丝绳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最低五年的质量标准。 钢丝绳质量属于市场监督局管 电梯维保属于特种设备安监 维修基金使用监督属于住房中心 我在此呼吁以上三个部门联合执法,对此次金銮家园二号楼东梯钢丝绳未达到国家最低标准使用五年的情况进行处理。 鉴于该电梯已经停运,钢丝绳低于质保期五年即损坏,要求维保立即先行更换满足五年质保期的钢丝绳,恢复电梯使用,避免另一部电梯在此期间高负荷运行。 拖延只会增加另一部电梯的使用负荷。 希望三个部门联合执法,对维保公司使用不符合国家质保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理,对这种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加以警示。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关于你反应的电梯钢丝绳问题,经有关部门反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8903-2024电梯用钢丝绳之规定,对于悬挂钢丝绳的使用期限没有明确的指导性规范,建议按相关规定对钢丝绳定期检查。达到F.2~F.4的报废条件时,建议立即更换。并不在5年质保范围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73号总局令64条明文规定,主要部件不得低于五年,且免费修理更换。
GB/T31821-2015对电梯钢丝绳报废有明确规定。
现在是钢丝绳报废,贵部门不按照报废唯一适用国标,却引用不含保质期的制造国标,同时无视市场监督总局总局令对质量保质期的要求。要求立即更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