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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乙方,于2024年元月1曰购置“丰李公园”项目公寓房,该公寓使用权限40年,现在我的使用权损失了一年多;甲方洛阳弘朗置业有限公司,长期不按甲乙双方协议约定交付使用权,致使乙方的利益受损,强烈建议有关部门,阻止甲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法行为!
使用权 乙方 甲方 公寓 洛龙区 侵权 权限 侵害 购置 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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