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中专不经家长同意,私自组织三年级学生去电子厂打工,孩子学的不是电子类专业,并且马上要毕业了,学校以不实习不发毕业证为由,强制学生签自愿实习协议,并组织到广东河源电子厂打工,离家那么远,想回来都难,并且一天至少干十一二个小时,所谓实习就是打黑工!这样的“实习”究竟有什么意义!!孩子很不情愿打黑工,家里也担心孩子出事!请政府领导出面管管吧。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了解,汝阳中专学生自主实习是按照教育部门的实习管理规定落实,学生自愿申请,不存在私自组织。更没有以不实习不发毕业证强制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是自愿的,只是告知没有实习经历,实习成绩不合格会影响毕业成绩。学校考虑安全问题,选派实习指导老师指导,不存在打黑工,学生可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鉴于家长没有留联系电话,学校留招生就业负责人电话18638826153,随时联系沟通解决问题。
1.学生会自己申请去一个和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企业实习吗?2.学校既然考虑安全,为什么会选去那么偏远的地方实习?如果真是出于安全考虑,就近选择企业呗,电子厂只有广东河源有,河南洛阳就没有吗?3.既然考虑到学生会有离职,为什么还要组织去?是不是早就考虑到因为是强制,肯定会有人不情愿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