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紧邻沿河乡道,有一处占地近三百平共六间房屋,此建筑未经县相关主管部门,下峪镇政府等审批,且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私自建设而成,违反土地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属于违章建筑,望国土部门依法处理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5-04-26 14: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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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问题系洛宁县下峪镇崇阳村苗文国在崇阳村崇白公路边建的一处房屋用于经营饭店。经走访群众和村干部并与历史影像比对确定该处建筑于2018年已建成,经与下峪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比对该位置土地性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2009-2019年)时部分为建设用地部分为滩涂地,第三次土地调查(2019年至今)全部为建设用地。我镇已责令其停止营业尽快到国土部门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
下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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