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拍摄效果低劣,拒绝退款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4-23 16:52:5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办理。经了解,接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对诉求人提出的诉求联系被诉方进行调解。被诉方称已提供完服务,且摄影效果是主观评判,对诉求人提出的申请不接受且明确表示不再接受调解。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终止调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