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求高中学生早上不能早于六点半,晚上不能晚于十点,这是对学生的保护,本以为老师们也能沾点光,早上可以多休息一会了,结果现在新安一高要求班主任们延伸管理至晚上11点,这是不是太过分了?!这符合劳动法吗?老师是专业技术人员,肩负给国家培养下一代人才的重要责任!班主任日常的工作强度已经够大了,现在学生休息了,班主任们还不能休息,为啥?就因为早上起的晚了,领导认为早上起的晚了,晚上就应该上班到二半夜?这是什么逻辑?敢问哪一个班主任不是兼任课任务,很多还是两个班的教学任务,如果晚上休息不好,第二天哪来的精神备课、改作业、上课?希望上级领导严查一下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4-18 16:31: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体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感谢您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对晚寝管理安排的反馈,感谢班主任老师在学生管理中的辛苦付出。双休背景下,学生早起时间调整为6:30,为了让学生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和充足的睡眠时间,年级从清明节后开始执行晚寝延伸管理,熄灯后延伸15-20分钟。延伸管理实行轮班制,年级对班主任进行排班,同时兼顾个别教师特殊情况,安排人员参与延伸管理,每周班主任延伸管理1人次。值班教师在晚寝管理中投入大量精力,及时疏导学生情绪、维护就寝纪律,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教育是爱与智慧的双向奔赴,学校将持续倾听师生声音,动态优化管理制度,既为学生筑牢成长防线,也为教师减负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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