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何止是孟津区的投诉呢,新安县的乡镇不安装安全阀在上门巡检管道期间,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关闭燃气阀门,白天忙在田地间忙一天晚上快八点多做饭才发现阀门被关闭,有钱有余额怎么样,不给你用,打电话也不给你处理。让你全家老小吃泡面,你又能怎样?燃气灶收费可以,安全阀收费可以,明天又是什么来收费呢?燃气垃圾费?还是税费?便民的服务为何变成不利与民?民脂民膏就那么好刮?一次次收费干脆做个贫困山区捐款活动好了,捐款的人肯定多,毕竟善良又不懂法律的老农民太多。
未根据法律规定提前24小时通知擅自关闭用户燃气阀导致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谁给予的权利擅自关闭阀门?
对于这次问题我咨询了一下律师朋友。
【案情分析】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法规,燃气公司未提前告知用户就关闭了天然气阀门,这一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1. 根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燃气公司应当提前48小时告知用户有关降压或暂停供气的情况,除非属于突发性原因。燃气公司私自关闭阀门,未提前通知用户,违反了这一规定。
2. 燃气公司应当设置用户服务电话和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检查后未告知用户就关闭阀门,没有提供必要的服务,违反了服务电话和抢修电话的规定。
3. 根据《民典法》第九百四十四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燃气经营者不得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燃气公司未提前告知就关闭阀门,违反了这一规定。
4. 您在发现燃气阀门被关闭后,及时与燃气公司人员联系并拨打热线进行投诉,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燃气公司未能及时处理用户问题,违反了提供必要服务和及时解决问题的义务。
综上所述,燃气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恢复供气,并对用户进行必要的赔偿和道歉。如果燃气公司继续拒绝解决问题,您可以进一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是协商解决呢?还是要起诉呢?人家大公司你一个平头老百姓,人家拖着都能耗死你,你拿什么跟我斗?所以大部分农民宁愿吃哑巴亏给人家交钱,毕竟不交钱不让你缴费,有费用我关你气阀,让你一家老小没饭吃。往小了说这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往大了说这就是民生问题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