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安县石井镇,井沟村上沟组村民崔平平,我家2013年景区开发征地补偿款还有3万左右没有落实。前前后后10多年找政府不给解决。2023年经镇政府高所长各方协调,达成协议分3年落实到位,因去年高所长调动工作,在24年初已落实第一年补偿款,并当时转交有现在职石井镇贾镇长负责落实第二年和第三年补偿款落实问题,我联系贾镇长多次,已在调查和在协调与一推脱。前年已经确定过的方案,现在还已调查协调为由迟迟不予解决!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4-09 16:35:44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石井镇调查反馈如下: 经调查,1、2013年荆紫仙山景区由洛阳万山湖旅游有限公司开发,征地补偿款已经支付井沟村。当时井沟村上沟组根据群众意见,制定了补偿款分配方案,已经按照方案发放农户补偿款。您因井沟村上沟组的分配方案导致其少得补偿款3万余元,对该方案不认可。 2、2023年,由于您多次通过不同途径反映征地款不到位问题,分包井沟村党政领导以生活救助等途径,为您家解决了一些困难。此救助是您所说的高所长已落实第一年补偿款。目前镇政府未查找到您反映的“协议”方案等,您也未提供“补偿款三年支付”协议等。下一步工作措施: 1、目前镇政府正与现在景区的管理经营方协调对接,积极化解井沟村征地遗留相关问题。 2、镇政府也会关注您的家庭生活情况,如果存在困难,将会根据情况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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