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4月5日前往涧西区创业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医疗服务,期间遭遇以下问题:
1. 未履行医疗告知义务
医护人员在进行肌肉注射前,未主动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如姓名、过敏史等),未告知注射药物名称、作用及可能的风险,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范,侵害患者知情权。
2. 服务态度恶劣:
医护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敷衍、言语粗暴,面对患者合理询问时表现出不耐烦、蛮横无理,甚至出现呵斥、推诿等行为,造成患者心理不适,损害医疗机构的公信力。
诉求:
1. 要求涧西区创业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涉事医护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要求该服务站整改医疗服务流程,严格落实患者信息核对及医疗告知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恳请监管部门涧西区卫健委介入调查,督促整改并公示处理结果。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5-04-06 10:19:34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涧西区卫生健康委调查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接到市卫生健康委网上诉求事项交办单后,涧西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立即联系相关医疗机构了解情况并做出以下处理:
1.对相关医生进行经济处罚;
2.提交书面检讨。
3.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我委已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感谢网友对我辖区医疗机构工作的监督!
涧西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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