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晚19:28分,本人于洛阳市龙门石窟商业街“合翎记”鲜花饼店消费。收银台服务员态度傲慢:从进店到付款过程中,收银台服务员全程冷漠,未履行基本服务礼仪。 在领取柜台要求将购买的5盒鲜花饼分装为“2盒+2盒+1盒”时,店员以“店规”为由拒绝为单盒提供包装袋,仅愿提供塑料袋。 当本人质疑其规定合理性时,旁边的收银台服务员高声呵斥“不要给她包装!一盒不允许包装!”,并挑衅称“我只是打工的,你能拿我怎样?让我打投诉电话并告诉我打啊随便打!” 商家未提前告知“单盒不提供包装”规则,却在付款后强制要求消费者接受塑料袋,且拒绝协商。 本人购买5盒商品,商家将整体消费拆分为“单盒”并以此限制服务,属故意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商家服务员言语侮辱、态度恶劣,构成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侵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商家以“店规”为由拒绝提供合理包装服务,剥夺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商家未提前公示“单盒不包装”规则,事后强加于消费者,属无效格式条款。
回复部门:文旅集团 2025-04-09 09:37:27
感谢网友对龙门石窟景区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龙门石窟景区非常重视,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接到游客于2025年4月2日反馈在龙门古街商业街“合翎鲜花饼”店消费时,遭遇服务态度恶劣及包装权益受限一事后,古街管理处立即展开调查,对该商家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强化员工服务培训。同时,依据《龙门古街商户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对商家处以500元罚款,以儆效尤。后续会督促商家提升服务意识与职业素养,严格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景区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商家的监督管理,致力于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再次感谢网友对龙门石窟景区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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