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领导反应孟津区朝阳镇崔沟村村委擅自拆除我的民宅用于返耕,至今导致我全家无家可归十余年无人问津、经济上不予补偿、不予其它居所安置,我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应当享受国家政策明文规定“退伍军人优待安置政策”,政府应当给予合理的优待安排合适工作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但我并未享受到上述待遇;其次,在我家中无人之际私自把我宅基上的房屋夷为平地、收回返耕,致我全家人10年来无家可归、四处漂泊。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4-03 10:21: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了解,诉求人因当时其常年在外,可以酌情给予照顾性补偿,该笔补偿款已打入崔沟村三资账户,诉求人可随时领取。另外诉求人现已书面提出批宅申请,崔沟村委会也已研究同意,朝阳镇土地管理部门也现场测绘,认定为其规划的两处宅基属合规土地性质。诉求人只要愿意在两处规划宅基处任何一处建宅,朝阳镇就采取特事快办的工作流程。同时朝阳镇及崔沟村将加大劝导教育力度,督促诉求人尽快选址建宅,全程协助其完善相关手续,全力帮助其建好新宅。 感谢您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朝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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