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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到过完年,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县里很多转供电小区按规定执行0.56元电价标准执行,但财富广场小区一直未降价,还是按照0.68元电价执行,问物业,物业说有公摊电费,公摊电费含在电费里,岂不是用电越多,公摊越多,这样是很不合理的,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小区物业,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电费。
电费 公摊 小区 物业 执行 电价 广场 财富 栾川县 部门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4-05 18:43:35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拨打6308501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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