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村与个人签定合同在涧河河道内养鱼搞垂钓,后被有关单位责令停工,并承诺恢复原状。至今近两个月过去了,因合同签定引起施工,造成河道内瘀积的大面积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并未清理。毁掉的绿植也未恢复。现在城关镇又回复已经恢复且没有毁坏树木。请上级部门现场查实整改。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此处整改已到位,并已通过验收。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4-04 16: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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