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现向领导反映西工区红山乡白湾村有农户在居民居住生活区内、房前、街道旁设棚搞肉牛养殖。之前因环保治理停养或搬离过居民生活区,现又恢复。养殖户的牲畜粪便排放、秸秆堆放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使周边空气严重受到影响,酸臭难闻、滋生蚊虫,尤其是天热或夏季。恶臭的空气慎是难闻,滋生的蚊虫也容易传染疾病,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困扰。希望环保、有关部门及时进行长效严肃治理,使其养殖场所搬离居民生活区。
根据《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禁养区包括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动物饲养场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以上。对于规模以上的养牛场,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并报环保局审批。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养牛场符合环保要求。
为符合环保要求,养牛场应确保与居民区等敏感区域保持一定距离;建设污水处理和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排放符合标准;加强动物防疫,防止疾病传播
洛阳现正值新农村建设、发展旅游、绿色生态经济时期。习主席总书记也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行绿色发展、健康生活方式,让生态美起来、环境靓起来,再现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画卷。”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也希望环保等有关部门对此进行长效监管,避免反复,还村民一个清新的空气、健康的生活人居环境。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3-31 16:56:22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区已收悉,已派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待相关单位核实情况后,将进行及时反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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