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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工人受工伤八级,老板至今未赔付

    用户提问 2025-03-11 14:42:39

    我家人在栾川县白土镇康山村鑫鼎矿山公司上班,工作期间矿洞发生塌方事故,造成家人受伤最终伤残鉴定八级,至今未得到赔付,公司发工资是两个月一发,通过多人多卡互转,疑似没有交个人所得税,家人每个月一万多工资,停工留薪却按三千多计算 [查看详情+]

    栾川县回复 2025-03-14 09:20:19

    网民您好:经核实,您所在单位河南博****有限公司在驻马店西平县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并于2023年认定为工伤,2024年鉴定为工伤八级伤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如其对工伤待遇有异议,需向驻马店西平县仲裁部门申请应得工伤待遇。咨询电话:66821282

    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去驻马店找谁,作为一个老百姓,有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政府,政府就是这样敷衍了事?

    网友1584023 2025-03-29 评论0 浏览778 编号 20250329143117939 [栾川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4-02 15:30:55

经核实,诉求人父亲张某于2023年5月在河南欣鼎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务工期间脚部受伤,受伤后企业积极配合伤者治疗及伤情鉴定,后经保险公司核算赔付张某12万元左右,对此赔偿,诉求人不满意,截止目前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根据诉求人提供相关资料显示,其父亲张某为“河南博之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员工”(以下简称:博之朗西平分公司),其务工关系为博之朗西平分公司派遣至河南欣鼎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务工,其父张某保险、社保均由博之朗西平分公司在西平县缴纳。2023年5月29日,西平县人社局出具《西平县认定工伤决定书》(西平人社工伤认字【2023】80号)认定张某工伤。2024年5月24日,驻马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驻劳鉴字【2024】3号)鉴定结论为:捌级伤残。综上,鉴于诉求人父亲用工关系、保险、社保缴纳公司属地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已多次联系县人社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咨询,并告知诉求人伤残补助金的核算有异议可以依规向西平县人社局提出。白土镇政府会耐心向诉求人做好法规政策解释工作,根据诉求人需要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其通过合法、高效的渠道维护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联系:栾川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0379-66822283 、白土镇0379-667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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