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张庄属于回迁房,车库产权归全体村民共有,那么张庄村委未经村民同意擅自收取租金则是不合理的。即使收费也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的原则,收费标准需合理且向村民公示,张庄村委每年村里收入支出都未公示,现在收取车位租金就是不合理,而且收取的租金也没有公示用途,也没有开具发票,我是不是属于偷税漏税?
公示 租金 收取 村民 不合理 收费 乱收 车位费 回迁房 合理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