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款在康桥售房部规定的时间内交完房款,商品房合同第九条交房条件水电气暖设施齐全达到交房条件,交房日期2024年5月24日。
我于去年一直打售房部电话询问交房,一个姓尤的男士说分批次通知,让等通知!一直到今年3月16日其他人都能收到售房部电话及短信通知,我没有收到,我自行去康桥询问交房及交房需要什么手续,回复我需交一年物业费(2024年7月开始),我反问道我没有收到交房通知单等通知,也没有验房,也没跟物业签订服务合同,从哪产生的物业费?售房部推物业,物业说去年10月份电话通知问房子有没有问题需要修补,听着都成笑话,程序对吗?售房部到目前就没有通知交房!两边互推扯皮!我找他们当家的解决,售房部就一句向上汇报,然后还是从去年7月份收,不交物业费不让拿钥匙!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收取物业费,是通知交房之日起,次月收取物业费。还有四十一条,已竣工未交付买受人的,由建设方承担物业费,房地产不按程序规定办理,乱收多收难道就没有职能部门能管吗?请不要官方套路回复我,希望有关部门不是摆设!给民生办实事!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3-24 14:56:21
网友,您好!
经与开发企业项目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称,项目已于2024年5月底交付,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业主收房。鉴于该问题,建议诉求人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住建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