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新安县城关镇镇政府,无任何手续将我母亲田月英拆房屋拆除,经我多次上访,城关镇镇政府于2023年11月15日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同意给我母亲安置120平方住房,我代我母亲签字认可,但是至今已一年多城关镇政府,没有给我母亲安置住房,造成我母亲82岁老人长期在外租房居住,居无定所,2022年至今过渡费未支付一分,希望上级领导明查。给我母亲安置住房,支付过渡费,谢谢。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调查,城关镇确实于2023年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同意给您安置120平方住房,但安置住房需要签订征迁安置协议,您在信访处理意见书上签字后又反悔,提出额外要求,一直未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因此无法给予安置和支付过渡费。城关镇目前正在协调,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后给予安置。建议您积极与城关镇联系处理。
这是城关镇胡说,我啥时间反悔了,我给它签字反悔了,还是它有录音,9月24日我去紫霞社区他说需要公示,过了国庆节签安置协,结果是过了节包村干部给我打电话,说我多次反悔,他这是推托责任,他没有任何正具,为啥说我反悔。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21 16:29:2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城关镇目前正在协调,争取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协议后给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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