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东路23号院5号楼2单元一楼住户私自收整栋楼的卫生费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5-03-20 08:32: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工作人员立即到涧东路23号院查看,经了解,涧东路23号院5号楼为财政局家属楼,2019年单位弃管后,无物业接管,一直由各个单元的热心居民收取每户两年150元的垃圾清运费,用于日常的生活垃圾清运。3月20日上午与诉求人联系,诉求人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