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军人退役事务局装修将我房屋内的装修冲毁事件,已在百姓呼声上反映两次,仍未得到合理解决,第一次在门口碰到了他们所谓的副局长,副局长称该需要见房东,三方做一起协商,我同意,我在家等待多日,该单位没有人通知我见面协商,该单位在平台上潦草回复,就想敷衍过去,我再次投诉,3月11日有人称是该单位工作人员给我来电,让我去该单位协商解决此事,当天我正在孟津区人民医院生孩子,我把情况告知了来电人,并告知他等我稳定,周一派家人过去协商,并没有像他们回复的多次拒绝,电话都有录音可查,今天周一上班我派家人过去见了该单位一个女领导,该单位称该门面房是民政局的房屋,我和民政局之间存在纠纷,他们需要我提供我和民政局之间的手续,我觉得很可笑,房子是民政局的没有错,你们现在损坏的是我个人出资装修的附属物,并不是房屋的结构,在法律层面,我只需要提供该房屋是我装修的凭证就可以,你们没有权利干涉和了解其他,至于我和民政局之间,那和你们军人 退伍事务局此次毫无关联,现在你们把我的装修损坏了,只需要赔偿我装修的费用就行了,就这么简单,如果你们这样的逻辑,那我是不是也要反问你们,你们的施工队哪里找的,施工之前一点防护措施不知道做吗?施工队是否公开竞标?施工队和你们领导什么关系,是否查一下是否有不作为之处,民政局和施工队和该事件又有什么关联,如果该单位还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不切合实际的东拉西扯,我也讲继续向其他部门进行维权,该事件真实存在,无法磨灭,公正需要时间,我会耐心等待有关部分为我主持公道,你们第二次回复说多次给我沟通,我都拒绝沟通是胡说八道,我的电话一直畅通,在我月子期间随时欢迎你们拨打,我也希望双方都保留通话证据,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3-17 15:18: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单位先与房屋所属业主民政局进行沟通,民政局反馈关于房屋租赁的合同已于多年前到期且未再续签。3月18日,我单位和诉求人联系,请其举证自己拥有目前房屋使用权证据,如证明其还是房屋使用权拥有者,我单位愿组织诉求人、施工单位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磋商。如诉求人对此处理意见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洛阳市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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