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晚7时左右、我的父亲(江军)和母亲(宋霞)被邻居殴打,当时父亲报了警,待警察到的时候我的母亲已被邻居林建华和周雪平(两人是夫妻)打晕过去,失去了意识,当时警察看到我母亲宋霞已经没有意识就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我的父母被120拉到了新安县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母亲宋霞右侧第8肋骨骨折,左侧4、5、6、7不完全骨折,当时我们做了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二级,磁涧派出所说达不到立案标准不给立案,对林建华和周雪平做出行政处罚。我们也已经行政复议,复议结果是行政处罚不影响刑事立案。现在我们要求磁涧派出所按法律程序给我们出具不立案文字通知书,派出拒绝切不出。我的父母都是70岁的人了,林建华和周雪平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对我的父母进行殴打、故意伤害老人的身体属于违法行为。法律本该是老百姓的保护伞,让违法犯罪分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并不是让受害者不敢吭声,继续受欺负。老人受到身体的伤害已经够呛了,现在老人还要受着心理上的伤害。希望有关部门看到后给个回复或者解决一下。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5-03-14 16:58:0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经核实,您父母在2024年7月25日报警称与邻居因地界问题发生纠纷,民警到场核实,双方四人均有外伤,您母亲当时意识不清晰,到医院鉴定为轻伤二级,经民警调查整个过程后,已受理治安案件,并对您邻居进行行政处罚,但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立刑事案件,但是依照相关规定,该案件构不成刑事案件,后经律师和检察院控申科核查复议后结果维持,相关情况已与您联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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