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养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共场所特别是公园严禁犬只进入,可实际情况是,体育公园成了遛狗圣地和宠物厕所,大型犬比比皆是,几乎没有牵绳的。相关部门不作为是最大的问题,下次如果见到类似违法行为,如何举报?另外,请将公园管理部门电话公布在大门口方便举报。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5-03-18 15:48: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管局办理。经了解,已安排队员对园区巡查,对游客进行养犬相关政策宣传,并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