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5-03-13 11:00:37
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该区域流动商贩进行了清理,并告知停车位上占道经营者清理占道物品,以后禁止占道经营(后附:现场执法图片)。另县城区停车秩序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经核实,被拖走车辆均因乱停乱放未按规定停放,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依法进行治理,执法行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今后工作中,执法人员将更加注重执法细节,加强对该路段宣传治理力度,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举报电话:630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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