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该小区有自己的车位,看到邻居安装充电桩,使用很方便,我也购买了新能源车,然后跟小区物业申请安装,小区物业不同意。
如图所示,是邻居安装并且正在使用的充电桩。
目前小区地库安装了几十根。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5-03-07 16:29:37
网友您好:
涉及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核实,该小区为直供电小区,建成交付时尚未普及新能源汽车。我单位已要求该小区物业企业严格按照以下两个文件要求执行:洛人常[2023]84号《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决定》及洛城管委[2023]13号《关于洛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对于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于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小区我单位要求各物业公司耐心做好小区充电桩相关事宜的解释沟通工作,争取业主的理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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