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腾飞市政违规在夹马营路铺设钢板一事,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是符合要求,现有几点疑问请求回复。
1腾飞市政在夹马营路开挖沟槽并不是玄武门大街本身的建设需求,在夹马营路上的开挖需不需办理许可证或者备案?
2就算是夹马营路也在腾飞市政施工范围之内,那么在其施工范围之内发生多起群众在其铺设钢板上受伤事件,需不需要对腾飞市政进行处罚?
3国家相关法规对城市道路铺设钢板的要求是①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③铺设的钢板上要采取防滑措施③铺设的钢板要垂直铺设,腾飞市政铺设的钢板没一项符合规范,并且放置钢板时间长达一年之久,住建局为什么没有对其进行监管,及时纠正其违规行为,至使多名群众摔伤,算不算一种渎职行为?
4有群众在2024年10月30日投诉此钢板影响安全,住建局也回复要求施工单位撤掉钢板,可到11月13日此钢板仍未撤掉,至使有群众在此钢板处摔成重伤,需不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腾飞市政在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的情况下,态度恶劣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使受害者及其家属一边要承受伤痛带来的折磨一边还要四处上诉,对其行为住建局用不用对其进行问责?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论,到现在己经28年了,希望洛阳市住建局把依法治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来,切实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3-10 08:35:36
感谢您对市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了解,诉求人反应的交通事故于2024年11月13日17时24分,在夹马营路与启明西路口南二十米处发生。交警部门对该起事故的过错及责任认定为:诉求人、机动车违停方、腾飞公司三方共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诉求人可以依据法律要求咨询律师确定赔偿金额,按照责任划分进行索赔。同时我局将督促腾飞公司尽快主动与诉求人对接协商处理,若诉求人对协商结果不满,可以采取法院诉讼等途径通过法律程序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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