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5-03-06 10:45: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孟津区桂花大道两侧机动车占道”的问题,接此诉求后我大队高度重视,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已安排辖区中队加大桂花大道沿线巡逻治理,对电动二、三、四轮非机动车进行治理,对机动车辆违停,且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加强电动二、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宣传引导,确保道路车辆安全通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您经发现,也可通过67910708进行反馈,我们将出警治理,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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